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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非儿戏,300万粉丝的公众号说没就没!
2018-12-11 阅读量 483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投身新媒体运营行业。开始运营公众号,毕竟在这个碎片化的时代,比起纸质书大家更喜欢在公众号上预览文章。

 

“读悦文摘”这个公众号不知大家是否有关注过,这个公众号之前因侵权,被注销了。

 

据了解,“读悦文摘”这个公众号之前的粉丝超300万,在文摘类自媒体中排名非常靠前,日阅读量百万左右,被称作是新媒体时代的《读者》,估值上亿元。

 

那么好端端的怎么就被注销了呢?

 

也许很多人之前好奇,“读悦文摘”是否是《读者》旗下公众号?其实这两种并没有关系。

 

众所周知,《读者》杂志1981年创刊时名为《读者文摘》,因为与美国杂志《读者文摘》重名,后来更名为《读者》。

 

并且《读者》杂志最早于1993年4月23日就向商标局在第16类“杂志”商品上申请注册了“读者”商标,拥有该商标的所有权。

 

“读悦文摘”长期以来假冒《读者》,在头像、ID、简介等多处地方皆与《读者》杂志官方公号存在相似性,并且在自动回复和日常推送内容中强调使用了“读者文摘”的字眼,以至于很多人都以为自己关注的是《读者》,但其实并不是。

 

因明显存在误导用户将自己当做《读者》官方杂志微信版的嫌疑。经核查后,该账号就被腾讯强制注销了。

 

其实“读悦文摘”因侵权和欺骗用户遭到《读者》的投诉不止一次。“读悦文摘”此前名为“读者文摘”,遭到《读者》的第一次投诉之后才更名为“读悦文摘”,更名后却依然在头像等多处冒充《读者》。

 

以至于被注销之后,许多用户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关注了这么久的《读者》微信号,并非是真正的《读者》微信号。


标博士知识产权温馨提示:

 

商标具有识别商品来源的功能,商标法保护商标的区别性。商标持有人拥有该商标的所有权。“读者文摘”在未经“读者”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读者的ID和头像,这不仅容易误导用户,同时也是侵权行为。

 

所有大家在使用一些标的时候,也需注意是否存在侵犯他人的权益。当然,如果你的品牌还没有商标的话,那要赶紧去注册了,只有商标注册下来,该品牌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