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作为企业的重要标识之一,对企业的发展往往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现在不管开线上天猫店还是线下实体店,都需要商标。
商标的主要功能在于识别商品的来源及服务的来源。但有不少朋友反映说长期不使用商标,后来想去使用的时候,却发现已经被无效掉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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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第四十九条曾有这样的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如何理解“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
连续三年是指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不间断地持续三年以上(含三年),需要注意的是三年必须是持续状态,而非累计时间。关于连续三年的时间起算点,商标局的惯例是自申请人向商标局申请撤销注册商标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
至于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定呢?因为如果注册的商标长期不使用,不仅造成商标资源的浪费,也让需要的人无法使用这件商标。
所以对于一些申请注册商标的人来说,不仅仅是商标注册成功就可以的,如果三年不使用的话,商标最终还是会被无效掉。
标博士知识产权温馨提示:
企业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使用商标才会突出商标自身的价值,为企业带来源源不断的财富。如果一个商标注册后长期不使用,那么这个商标就不会带给消费者安全感,从而商标的功能和作用其自身的价值也无法实现。
如果你注册商标,不打算自己使用,你也可以通过转让的方式,转手给他人。
比如:2007年6月底,有人将湘鄂情注册成商标,后来湘鄂情曾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是一块实打实的金字招牌。
2015年,中科云网转让“湘鄂情”系列商标,商标受让价格高达1.3亿元。
所以一枚商标,好好经营的话,后期孵化的品牌价值往往会超乎你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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