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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不是“一劳永逸”,这几点一定要注意~
2018-11-02 阅读量 547

 商标作为无形资产,好好经营的话其价值往往会超乎你的想象!如今商标交易也已成为常态。

 

比如;一位工程师随意注册的“莫言醉”白酒商标,因莫言获得诺贝尔奖而抢手,商标成交价达到税后1000万人民币,其价值是注册费1000元的一万倍。

 

如今很多人也意识到了商标的重要,并且已经拿到了商标注册证,以为可以高枕无忧了,其实不然,在这个净真吉利的市场竞争中,商标的运营和管理过程十分漫长。而且稍有不慎就会面临“侵权”或被“撤三”的威胁。

 

 

 

那么什么是商标撤三呢?

 

指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简称撤三)。(对他人提出商标撤三是扫清商标申请障碍的有效手段)。

 

那么如何防止商标被撤三呢?

 

根据《商标法》第49条规定,注册商标成功之后,企业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权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因此,商标核准注册后应尽快使用,并注意保管好商标使用证据,保护好商标全称的相关发票、广告宣传、产品包装等等。避免撤三风险。

 

另外也要做好商标监控,避免他人搭顺风车、“傍名牌”的行为,以免企业品牌受损。

 

如果商标注册后被驳回了怎么办?

 

标博士知识产权温馨提示:

首先您要先看清楚《驳回通知书》上的驳回理由,是因为数据盲区的原因驳回的?还是因为跟别人在先注册的商标构成近似被驳回的?然后,根据驳回的具体原因来决定是否进行驳回复审。

 

商标复审并不完全没有可能。部分申请人认为,商标被驳回就注定了申请人不能获得此商标,但实际情况是:从过去的驳回复审案例分析,有35%左右的商标是在复审后获得的,所以也就说商标复审是有一定的困难,但还是有可能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