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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酒茅台”悄然更名……此前17年9次申请“国酒”商标皆失败
2018-10-15 阅读量 648

 “国酒茅台”已变更为“贵州茅台”

2018年9月30日下午,多家媒体报道,茅台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国酒茅台”已变更为“贵州茅台”。根据系统信息显示,该账号主体法人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茅台官方微信公众号于2018年9月29日,由“国酒茅台”已变更为“贵州茅台”。此外,该账号主体法人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值得注意的是,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面也没有了“国酒”字样。

 

为什么要更名?

 

据相关人事透露,国家工商总局要求茅台集团,今后要在茅台的宣传中剔除“国酒”字样,包括:在实体建筑(比如厂房、专卖店等)、网站、传播及相关传播物料中,也不能再使用“国酒茅台”字样,现在茅台集团要按照要求来执行。按照规定,茅台专卖店门头上的“国酒”二字也将会被撤除,目前还没有看到有专卖店开始整改。

 

 

 

“国酒茅台”商标掀起来的风波

 

茅台对国酒的执着众人皆知,其执念却缘起几十年前。1975年,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王震在一次全国性会议上正式宣布:“贵州茅台酒是国酒。”没想到,王震的一句赞美之词竟成了茅台多年孜孜不倦的追求。

 

2001年9月,茅台首次向国家工商局提交了“国酒茅台”商标申请,但并未获得通过。此后2006年、2007年、2010年,茅台集团前后八次申请“国酒茅台”的商标,2012年7月,“国酒茅台”商标通过了初审后,五粮液、汾酒、郎酒等白酒企业提出异议并异议成立,“国酒茅台”复审失败。2016年12月26日,“国酒茅台及图”国家商标局不予注册。但茅台随后向商评委提出复审申请,今年5月25日,商评委决定“不予核准注册”。

 

据媒体报道,茅台集团于7月下旬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评委),要求商评委撤销对其“国酒”商标不予注册的复审决定,就不予注册复审申请重新作出决定。除了起诉商评委,茅台集团还将五粮液、剑南春、郎酒、汾酒等31家机构和企业列为“第三人”。之所以选择五粮液、剑南春等31家机构或企业作为“第三人”,原因则是,在2012年贵州茅台商标申请通过初审后,上述企业在公示期三个月内频繁提出异议,并且异议成立。最终导致茅台申请“国酒”商标失败。

 

不过,这场诉讼最终则以茅台主动撤诉收场。8月13日晚间,贵州茅台集团官网刊登一则关于申请撤回“国酒茅台”商标行政诉讼案件起诉的声明,并“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及各相关方表示诚挚歉意”。

 

理性看待结果

 

“国酒茅台”商标,17年9次申请失败,一路坎坷,历尽艰辛,最终茅台集团撤销行政诉讼,现在开始主动整改“国酒茅台”宣传字样,使用“贵州茅台”。茅台集团这次的举动很理性,真正以大企业的风范站立在群众面前。茅台成就着中国民族自主品牌,向世界传播着中国的酒文化,体现出大企业的责任和担当。

 

标博士知识产权温馨提示:作为消费者,我们也需要理性看待“国酒”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