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了个鸡”网红店,火遍了整个遍大江南北,其中广告语“没有性生活的鸡、和她有一腿,真踏马好吃”,从黄色的包装风格到黄色宣传广告语。是不是真的很“黄”,引起了一番争议。
2017年11月,“叫了个鸡”背后的实际操控者上海合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因违反《广告法》而被罚款50万。并要求该公司停止发布广告,依据《广告法》的第九条第七项“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好风尚”的规定。
2018年9月10日下午,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进行公开宣判,认定原告上海台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享公司)主张保护的“叫了个鸡”等商业标识不具有合法性,亦不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正当法益,无受法律保护的必要性,遂驳回原告全部诉请。
据悉,这是国内首例以违反公序良俗原则驳回原告诉请的商业标识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同名“山寨”索赔百万
台享公司称自己是炸鸡连锁品牌“叫了个鸡”已经在市场运营4年,拥有近千家门店,遍布全国大小数百座城市,知名度较高。
安徽甄旺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甄旺公司)、安徽手拉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手拉手公司)系关联公司,均以“叫了个鸡”为名对外招募加盟商,并发展了300多家加盟店。并且还举证说明,上海某家加盟精品小吃店,其中店铺的招牌,店内的装饰和原告的标识、对外售卖的商品包装相同。
台享公司认为,甄旺公司、手拉手公司擅自使用与“叫了个鸡”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logo造成客户的混淆与误判,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因此,台享公司要求其涉案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未注册且不知名
甄旺公司辨称,“叫了个鸡”违反《广告法》、《商标法》等规定,其名称本身就是违法,属于有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名称,曾经多个地方挂有“叫了个鸡”的店铺被责令整改。网站外卖平台也不允许使用这个名称。“叫了个鸡”商标也未注册成功进行经营,从而违反了相关的法律。
甄旺公司还认为,原告自认为以“叫了个鸡”名义经营的相关店铺在全国6000多家,而原告加盟店铺数量仅为883家,市场份额不足六分之一,知名度并不高。而且甄旺公司没有实体店铺,更没有给精品小吃店提供任何的食品盒、手提袋,相关装潢都是经营者个人行为。
不合法禁止使用
上海浦东法院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精髓在于维护商业伦理道德,制止经营者滥用竞争自由实施不道德的竞争行为,不正当地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从而破坏市场竞争的伦理道德和健康秩序,相关市场主体的竞争自由不得与社会公序良俗相违背。
本案中,原告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首先需要考察的是原告是否拥有受法律保护的商业标识。涉案标识中,“鸡”本身的含义为一种家禽,但在“叫了个”+“鸡”的特殊构词方式形成的语境下,容易使人将“鸡”与民间约定俗成的隐晦含义相联系,从而产生购买色情服务的低俗联想。
原告曾向国家版权局申请并取得名称为《叫了个鸡标志》的美术作品《作品登记证书》,其中包含“叫了个鸡”、“一家专门做鸡的店满足你对鸡的一切幻想”文字;原告在创业初对外发布并大量使用“叫了个鸡”“没有性生活的鸡”“和她有一腿”等广告宣传语,并将相关文字及图案组合用于店招等处,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遭工商行政机关处罚及责令整改;
原告就“叫了个鸡”“叫了个鸡炸鸡店”文字标识申请商标注册,因其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而被驳回并被禁止使用;原告对“叫了个鸡”服务名称的使用的确承载了一定的社会评价、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但均系基于违法行为而获取的负面、消极的市场声誉,并非源自优质服务所产生的市场美誉,不能归入商誉范畴。综上,法院认定“叫了个鸡”服务名称不属于法律予以保护的合法商业标识,应被禁止使用。
至于原告主张的其店招、外卖食品盒、手提袋等装潢属于有一定影响的装潢,其网页属于有一定影响的网页等,也因相关装潢去除禁用标识后不具有显著性特征或市场知名度,未获判决支持。
法院认定,原告台享公司主张保护的商业标识不具有合法性,亦不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正当法益,无受法律保护的必要性,故对其相关诉请不予支持。同时,三被告在同类服务中使用该标识的行为同样不受法律保护,应予禁止。
据此,上海浦东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