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北京市工商局发布了部分侵犯商标权的案例。其中,《口袋海贼王》和《街机海贼王》手游侵犯“海贼王”商标案成了北京市首个处罚互联网领域侵权的大案。
据悉,本次处罚是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依据“海贼王”商标权利人北京随手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线索,发现北京乐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口袋海贼王”、“街机海贼王”涉嫌商标侵权。经海淀工商局详细取证,乐汇天下共计收取游戏分成款29370330.99元,因此海淀工商局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罚款29370330.99元。
这次的处罚力度有点大哦!的确,这是一起非常罕见的、处罚金额巨大的商标侵权工商处罚案件。这里还有一个重要的知识点需要普及一下:遭遇商标侵权,除了可以向法院起诉,还能向工商投诉!(这里不再展开赘述~)
在本案中涉及到一个有趣的问题,就是案件中的“海贼王”商标涉嫌商标抢注。
大家对于“海贼王”三个字一定不陌生,海贼王系日本漫画家尾田荣一郎作画的少年漫画作品《ONE PIECE》的中文曾译名,现在OP的官方译名为《航海王》。
OP于1999年10月20日起在富士电视台首播,传入国内以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海贼王”是最被大众所接受的OP中文译名,并且随着动画在国内外的影响渐大,“海贼王”在社会上的影响也逐渐变大,即使官方译名“航海王”也没有达到“海贼王”的知名度。
OP的版权方集英社在2007年7月4日申请注册了“航海王ONEPIECE”的各类商标,但并没有注册“海贼王”的商标。而随手互动公司在2007年8月24日就申请“海贼王”的商标,并成功注册。当集英社意识到“海贼王”商标的重要性,在2013年申请注册“海贼王”商标时为时已晚,最终被商标局驳回注册。
如今,随手互动公司手握“海贼王”9类、28类、42类商标,在游戏领域内拥有“海贼王”最重要的三个商标类别,市面上含有“海贼王”名称的游戏基本都涉嫌侵犯该公司商标权利。而OP的版权方集英社仅仅拥有“航海王”的商标,所以如今OP的改编游戏都只能用“航海王”,无法用“海贼王”这个更被玩家接受的译名。
“海贼王”是商标被抢注的典型案例,游戏公司乃至动漫公司在IP产品上线前应当重视商标布局!要不然就是像这起案件一样“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
标博士知识产权温馨提示: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商标侵权再上庭的新闻频繁上热点。网络加速了各类信息的传播,扩大了优质企业的知名范围,也为投机取巧的人提供了更多的可趁之机。企业应重视对自身商标权的保护,在产品进入市场之前,就申请注册商标。
如果一枚好标,建议通过商标转让或者购买商标的方式去获得,成功率更高,效率也更快!